12 月 30 日,青島市工信局印發了《青島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 "《措施》")。

在氫能方面,《措施》指出:
二、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補鏈強鏈
1、對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設立的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電池、電池成組、電機、電控、氫燃料電池催化劑、膜電極、雙極板、質子交換膜、電堆模塊及系統等)獨立法人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 1000 萬元以上的,在項目建成投產并形成主營產品開票銷售后,按照該項目設備投資額的 20% 給予最高 1000 萬元一次性獎補。
2、對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設立的新能源汽車其它零部件及系統(電動空調、電動轉向機、電動剎車、電儀表、遠程監控裝置、制動能量回收裝置等、氫燃料電池系統相關輔件、車載儲氫系統等)獨立法人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 1000 萬元以上的,在項目建成驗收并形成主營產品開票銷售后,按照設備投資額的 10% 給予最高 300 萬元一次性獎補。
三、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
3、對整車生產企業生產的氫燃料電池汽車,按照實際銷售收入比上一年度(2022 年比 2021 年、2023 年比 2022 年、2024 年比 2023 年)增長部分的 1% 給予增產提效獎勵,政策期內單個企業總獎勵金額不超過 5000 萬元。
對既生產氫燃料電池汽車,又生產其它新能源汽車產品的整車生產企業,氫燃料電池汽車增產提效獎勵單獨核算,不影響享受本通知中關于 " 支持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增產提效 " 的獎勵。
4、支持降低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成本。對建成運營的加氫站,終端銷售價格不超過 35 元 /Kg 的,按照 2023 年 20 元 /Kg、2024 年 15 元 /Kg 給予運營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