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北京市“十四五”時期交通發展建設規劃》,其中提到:
推廣低碳新能源運輸工具。堅持“宜電則電、宜氫則氫、宜油則油”原則,推進公交、出租(含巡游、網約)、旅游、貨運等交通行業車輛“油換電”。“十四五”時期市屬公交車(山區線路及應急保障車輛除外)、巡游出租車(社會保障和個體車輛除外)實現100%新能源化,辦理貨車通行證的4.5噸以下物流配送車輛(不含危險品運輸車輛、冷鏈運輸車輛)100%為新能源汽車,推進水運游船行業新增及更新船舶全部為新能源船舶。推動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執法公務用車,區級公務用車,國有企業用車新能源化。引導小客車進一步向新能源車發展,鼓勵存量小客車“油換電”。加快促進新能源智能汽車技術提升和成本下降,滿足各場景應用需求。按照共享充電設施理念,統籌充換電基礎設施和加氫站布局建設,滿足不同區域、不同車型、不同階段的新能源車能源補給需求,為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提供基礎保障。推動在高速公路服務區等交通運輸服務場站增加新能源車充換電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