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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來源:中國氫能與燃料電池網 瀏覽數:294
2024年4月15日,浙江省海鹽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海鹽縣貫徹浙江省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實方案的通知。其中
2024年4月15日,浙江省海鹽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海鹽縣貫徹浙江省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實方案的通知。
其中氫能方面指出: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聚焦“3+3”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2024年縣財政預算安排工業發展資金1.6億元,其中加快推進5G通訊及電子信息、氫能等新興產業發展0.3億元;對投資強度達到履約要求,且在約定期限內竣工投產的新引進核電關聯及核技術應用(同位素)、5G通訊及電子信息、氫能產業等重點產業項目,生產性設備實際投資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的,給予實際設備投資額12%的一次性補助。
全文如下: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海鹽縣貫徹浙江省<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實方案》已經縣十六屆政府第四十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鹽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海鹽縣貫徹浙江省《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實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增強政策取向一致性,促進經濟持續穩進向好,推動高質量發展繼續走在前列,結合海鹽實際,現就貫徹浙江省《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制定以下承接落實方案。
一、擴大有效投資政策(由縣發改局牽頭實施)
以攻堅民間投資為突破,以強化制造業投資為重點,推項目促投資優結構。完善政策供給,加大項目謀劃,突出招大引強,深化推進機制,加強要素保障。重點以2024年擴投資清單238個項目為抓手,實施動態管理全程跟進服務,推動固定資產投資增長8%以上。
(一)發揮重大建設項目帶動支撐作用。落實《浙江省重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圍繞項目“洽談—簽約—供地—開工—入庫—建設—投產”全程跟蹤發力,深化“周一項目推進日”機制,進一步發揮“清單管理+專班跟進+三色預警+協調攻堅+賽馬晾曬”推進體系作用,實現項目建設提速增效。2024年新開工億元以上項目40個以上,建成投運項目40個;新建項目開工率一季度達到30%,二季度達到80%,力爭10月底前全部開工。(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圍繞保障重大項目建設、激發全社會投資活力,2024年縣財政預算安排政府投資項目資金9.49億元,其中交通類資金2.59億元、城建類資金3.66億元、教育衛生類資金3.24億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三)向上爭取資金支持。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對重大項目的支持,2024年力爭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40億元,中央預算內資金1億元。新發放制造業中長期貸款20億元,綜合融資成本實現穩中有降。(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
(四)加強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4年,全縣供應建設用地5000畝,力爭4個項目納入國家用地保障范圍,保障省級以上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1900畝。持續提高用地審批效率,簡化用地預審審查。統籌新增建設用地、存量建設用地支持民間投資項目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工業用地采取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后讓、長期租賃等供應方式,引導民間投資項目占出讓工業用地比重不低于70%。落實省重大建設項目林地要素保障機制,對省重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實行“邊占邊補”,允許最遲在次年年底完成補充林地任務。推進補充林地責任指標跨區域調劑,支持向省級追加林地定額,做好項目建設使用林地要素保障。(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規劃局)
(五)強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新增能耗全部用于支持民間投資項目,確保省重大建設項目用能“應保盡保”。加快推動傳統產業集聚提升,加大節能技術改造力度,全年騰出用能空間5萬噸標準煤。用足用好國家綠證抵扣能耗政策,鼓勵支持市場主體購買綠證,綠證對應電量不納入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允許符合條件的新上項目通過購買綠證等形式,落實能耗平衡方案。推動工商業電力用戶進入市場,力爭全年實現市場化交易電量40億千瓦時以上,推動工商業電價在原有基礎上穩中有降。促成企業全年綠電交易達2000萬千瓦時以上。(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經信局)
(六)加大對民間投資支持力度。加大向民間投資項目資源要素傾斜力度,全面落實“民營經濟政策32條”,新安排的產業基金、新出讓的建設用地70%以上用于支持民間投資項目,新批復的能源指標100%用于支持民間投資項目,落實招投標“七個不準”政策,以更高的資源要素保障水平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常態化向民間資本推介重大項目,加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力度,充分調動民間資本積極性。(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七)加力推進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等五大領域補短板。支持城市地下管網建設、促進教育高質量發展、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有效增加醫療服務供給、有效增加養老服務供給等五大領域補短板,謀劃實施一批項目,全力爭取國家和省級支持。(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衛生健康局)
二、科技創新政策(由縣科技局牽頭實施)
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科技人才”攻堅要求,重點在高層次科技人才引育、高能級創新平臺打造、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企業培育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和財政保障,支撐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
(八)強化財政資金保障。圍繞科技、人才、教育一體化推進,加強縣級財政預算保障,直接用于科技人才獎補不低于1.4億元,其中科技獎補不低于1億元、人才獎補不低于0.4億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九)提升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能力。設立總額為2000萬元的科技金融風險補償基金,推動“免抵押”科技貸惠及科技型初創型企業。設立總額為1億元的科創基金,加大對初創企業的金融支持。開展科技保險工作,按險種按規定給予參保企業保費補償。擴大創新券使用對象和范圍,對企業研發過程中發生的檢驗、檢測、測試、查新等費用,以科技創新券的形式支持,每家企業每年限額2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局)
(十)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對由我縣申報入選國家級、省級人才工程的,按照國家和省財政資助額度分別給予1:1配套資助,并按嘉興市“星耀南湖”計劃同類型項目享受政策。對由我縣申報入選的“星耀南湖”領軍人才計劃給予200萬元到1000萬元不等的支持或最高300萬元薪酬補助。〔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人才辦)、縣人力社保局〕
(十一)支持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及分中心(基地)、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載體,對引進中央直屬企業、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知名跨國公司、國家科研機構、國家重點大學在我縣設立符合我縣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機構,予以大力支持。對于新認定的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給予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發改局、縣經信局)
(十二)支持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企業開展重大科技項目實施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對企業承擔的各類國家級、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按爭取上級科技資金的50%配套,國家級限額200萬元,省級限額150萬元。競爭性立項若干縣級重點科技攻關項目,給予單個項目限額80萬元,總限額3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
(十三)落實科技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和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對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十四)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每年開展創新百強企業評定,給予創新領軍企業20萬元獎勵、創新優勝企業15萬元獎勵、創新進步企業8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
(十五)實施海外與外資研發機構激勵政策。鼓勵企業通過并購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設立研發機構。對新認定的省級外資研發中心、省級企業海外研發機構、國際聯合實驗室、省海外創新孵化中心,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商務局)
(十六)實施雙創載體激勵政策。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市級域外)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綜合獎勵(含上級配套資金)。國家、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以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為基數,考核結果優秀、良好、合格的,分別給予100%、60%、40%獎勵(含上級配套獎勵)。入駐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在孵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分別給予孵化器運營主體3萬元/家、1萬元/家的獎勵。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及其在孵企業,原則上不列入“畝均論英雄”績效綜合評價D類。對獲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備案)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排名前20的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給予50萬元的獎勵,3年內不重復獎勵(含上級配套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
(十七)加大科技型企業核心技術保護力度。聚焦高新技術企業、政府重點引進科技項目等,分級分類建立重點企業名錄,推行知識產權刑事保護警務聯絡制度,暢通警企快速協作通道,鼓勵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標準建設,提升企業在科技項目引進、成果轉化、技術輸出等方面知識產權、商業秘密泄密風險防范能力,全面提升服務質效,為科技型企業發展提供最優法治營商環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十八)支持產學研合作。對縣級“1+X”技術轉移工作站每年按考核結果優秀、良好、合格,分別給予15萬元、12萬元、10萬元獎勵,對工作站優秀科技合作大使給予2萬元獎勵。鼓勵企業通過與高校、科研院所等技術優勢機構簽訂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技術合同開展技術創新合作,對企業實際支付給合作方的技術性費用達到5萬元及以上的,按實際支付給合作方技術性費用的30%給予獎勵,其中對以共建研發中心形式開展的合作按3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均限額100萬元。鼓勵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每年評選發明專利產業化項目10項,其中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6項,每項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
三、現代產業集群培育政策(由縣經信局牽頭實施)
緊緊圍繞“3+3”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重點推動新興產業鏈高質量發展,推進優勢產業智能化、數字化、綠色化改造和品牌創建,助力實現制造業結構轉型、增長動能轉換、發展方式轉變、產業能級提升。2024年,力爭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5%,六大產業集群規上產值突破1300億元。
(十九)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聚焦“3+3”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2024年縣財政預算安排工業發展資金1.6億元,其中支持企業“專精特新”發展0.4億元,加快“兩化”改造0.25億元,加快推進5G通訊及電子信息、氫能等新興產業發展0.3億元、安排核電關聯及核技術應用產業發展資金0.3億元。安排“騰籠換鳥”專項經費0.25億元,重點用于盤活工業用地、企業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業園區配套設施等。(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縣財政局)
(二十)實施一批產業鏈強鏈項目。對投資強度達到履約要求,且在約定期限內竣工投產的新引進核電關聯及核技術應用(同位素)、5G通訊及電子信息、氫能產業等重點產業項目,生產性設備實際投資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的,給予實際設備投資額12%的一次性補助;生產性設備實際投資在1億元及以上的,給予實際設備投資額15%限額40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二十一)推進企業數字化改造。鼓勵企業數字化軟件改造,對項目軟件及相關硬件投資額(不含生產設備)在30萬元及以上的,通過驗收給予實際投資額25%限額4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鼓勵企業數字化硬件改造,數字化改造(投資)核心設備實際投資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給予核心設備實際投資額7%的一次性補助;數字化改造(投資)核心設備實際投資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給予核心設備實際投資額12%限額10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經認定,列入省級及以上數字化改造示范項目的,在以上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3個百分點,補助限額提高500萬元。(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二十二)加快企業綠色化改造。對新能源替代利用和節能改造項目年替代利用量(節能量)達到200噸標準煤(等價值)以上或二氧化碳年減排量達到400噸以上、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30%以上,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認定且設備投資額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給予設備投資額7%的一次性補助;設備投資額達到300萬元及以上,給予設備投資額10%限額4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園區),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給予1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綠色設計產品,給予每個產品2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限額100萬元;對首次獲得“綠色產品”認證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以后每增加一個“綠色產品”認證證書,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并通過省級審核驗收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二十三)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行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發展首臺(套),實施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提升行動,對經認定的國際、國內、省內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產品、新材料首批次和工業軟件首版次的項目,分檔給予250萬元、150萬元、7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建立首臺(套)產品保險補償機制,對投保首臺(套)產品保險的生產企業,按3%的費率,以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為上限給予補貼,補貼時間按保險期限據實核算,不超過3年。鼓勵創新產品研發,對經認定的省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給予牽頭單位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浙江制造精品”、列入省級重點高新技術產品計劃且通過鑒定或驗收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通過省級新產品鑒定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二十四)加大對企業認定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給予200萬元(1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隱形冠軍”、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在當年度工業企業績效評價中對新獲評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予以提一檔,新獲評的省級“隱形冠軍”、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予以加分。(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二十五)強化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帶動作用,新增規模不低于10億元的產業基金,用于招引和支持我縣新能源新材料、核電關聯及核技術應用(同位素)、5G通訊及電子信息等六大產業。(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經信局)
(二十六)強化金融支持服務。全力保障科技創新、先進制造、綠色發展等重點制造業領域金融需求。深化企業“上市50”專項行動,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培育更多帶動作用強的制造業上市公司。(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經信局)
(二十七)深化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2024年,全縣出讓土地總量中工業用地比例不低于40%,工業用地向產業平臺集聚。在確保土地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推進工業用地帶條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租賃)。新供工業用地100%按“標準地”出讓。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應,單一工業用地中可突出主導用途(其中工業建筑面積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倉儲、物流、研發、辦公、商業等混合用途。(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經信局)
(二十八)推動工業園區有機更新。鼓勵提高容積率,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下,鼓勵企業利用現有工業用地通過翻建、加層、擴建等途徑提高工業用地容積率。對企業利用存量土地實施的新建、改建、擴建廠房“零土地”技改項目,廠房容積率超過1.5以上部分建筑面積,且為自有自用的給予獎勵。分別給予超1.5-1.8(含)部分面積200元/平方米、超1.8-2.0(含)部分面積250元/平方米、超2.0部分面積350元/平方米的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推進低效工業用地整治,2024年,騰退低效用地1500畝以上。對評為“四星級”“五星級”的小微企業園,分別給予園區運營主體60萬元、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園區提升質效,在市級績效評價中首次評為A類、B類的小微企業園,分別給予園區運營主體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連續三年評為B類及以上的,再給予園區運營主體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其中連續三年評為A類的,一次性獎勵標準提高至30萬元。對績效評價B類及以上,畝均稅收首次達到50萬元、35萬元、25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園,分別給予園區運營主體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加快園區數字化建設,小微企業園實施數字化管理改造提升的,給予實際投資額20%限額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成功獲評省級及以上數字化示范小微企業園的,給予園區運營主體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
(二十九)加強制造業人才招引培育。實施“星耀南湖”領軍人才計劃,引進領軍人才 (團隊)10個以上。深入實施“技能中國行動”,以產業數字化與數字產業化為核心,圍繞人工智能、大數據、智能制造、區塊鏈等數字技術技能領域,全年培養技能人才5000名,數字高技能人才320名。〔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人才辦)、縣人力社保局、縣經信局〕
(三十)深入推進上規升級梯度培育。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且研發投入占比達到3%及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經營團隊)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積極培育具有生態主導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雄鷹企業、鏈主型企業,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億元、10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經營團隊)60萬元和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重點行業畝均效益領跑者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三十一)鼓勵發展工業互聯網平臺。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行業級、區域級、產業鏈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級、特定環節)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其中,認定為創建、試點或培育平臺的,按80%的比例給予獎勵。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提升能力、做大做強。對服務企業數超300家、150家,且連接設備數超1萬臺、5000臺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每年新增用戶數超100家,且新增連接設備數超3000臺的平臺,給予20萬元的獎勵。對企業通過二級及以上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三十二)推動緊固件行業數字化改造試點先行。采取退坡獎補機制鼓勵緊固件企業開展“N+X”輕量級數字化改造,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通過驗收且投入超10萬元的企業,依次給予數字化改造投入50萬元(含)以下部分60%、50%、40%、30%的一次性補助,數字化改造投入50萬元以上部分均給予25%,總限額4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三十三)鼓勵數字化試點申報。入選國家級、省級“未來工廠”試點企業名單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評國家級、省級“未來工廠”的,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評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優秀場景,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評國家級數字化轉型“小燈塔”企業的,給予1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評省級數字化改造樣本企業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評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數字工廠、制造業“云上企業”的,給予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四、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由縣商務局牽頭實施)
深入實施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擴容提質工程,重點在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培育領軍企業、發展信息服務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2024年,力爭全年服務業增加值增速7%左右。
(三十四)落實財政資金保障。以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為重點領域,聚焦“433”十大重點行業,2024年縣財政預算安排4000萬元支持服務業發展,其中,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資金1000萬元,上市掛牌獎補資金1300萬元,地方金融發展獎補資金350萬元,文化產業以及旅游業專項資金350萬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三十五)支持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加強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海鹽片區、秦山核電科技服務省級創新發展區、開發區臨港物流數貿市級創新發展區等重點服務業平臺建設。優先推薦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內企業申報省級服務業專項資金。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分配中,優先安排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建設用地。深入推進樓宇經濟提質增效、在強鎮競賽中爭先競位,加大力度支持基層服務業平臺主體建設。(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
(三十六)支持培育服務業領軍企業。支持企業申報第二批省級服務業領軍企業、市級“十佳創新”服務業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業領軍企業納入“雄鷹行動”培育庫、上市企業培育庫,并依法依規給予要素保障支持,支持申報各類政府產業基金、創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專項,支持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支持參與國家和國際行業標準的制定推廣。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及企業設備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對并購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不動產登記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費優惠。(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經信局、縣政府辦公室、縣科技局、縣稅務局)
(三十七)支持軟件產業發展。對獨立運營的軟件信息企業,納統入庫后,年度營業收入增速超過20%的,給予企業25萬元/年的獎勵。(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三十八)支持工業中心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三十九)推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組織申報省級龍頭文化企業、重點文化企業、成長型文化企業、重點文化產業園區、省級文化創意街區等評選,其中對首次成功創建省級以上文化產業園區(示范基地、文化創意街區)的,給予園區運營管理方60萬元以上的獎勵,同時鼓勵有條件的鎮(街道)對上述所有被認定對象給予一定獎勵。支持大視聽產業發展,鼓勵短視頻企業做大做強,支持文化原創內容生產,對動畫動漫、影視產品、網絡劇、微電影、網游等在國內院線、央視、省級電視臺、重點網絡播放平臺等播出、運營、作品獲獎等情況進行獎補。(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縣財政局)
(四十)推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支持創建文旅消費品牌,建設省級特色美食街區、特色美食小鎮,加快推進南北湖景區創建國家5A級景區進程。(責任單位: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四十一)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統籌用好省級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獲評浙江省運動休閑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線路、優秀項目、省級體育服務業示范企業給予獎勵。對競賽表演類、場館經營與健身服務類、運動休閑類、產業創新類等體育產業發展項目,根據資金投入和效益評估給予一定支持。(責任單位: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四十二)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培育“專精特新”企業,舉辦人力資源服務業創新創業大賽,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展中高端人力資源服務。(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
五、交通強縣建設政策(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實施)
深入推進高水平交通強縣建設,全面落實一流強港改革,加快推進交通強省重大項目建設,構建現代化交通物流體系。2024年,確保完成綜合交通投資40億元以上。
(四十三)增強財政要素保障能力。2024年,縣級財政預算安排2.59億元、專項債資金29.17億元,統籌協調推進國省道干線公路、農村公路、內河航道等綜合交通建設,協調推進公路、水路等行業綜合運輸發展,爭取交通運輸發展專項資金等上級補助資金2.82億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交投集團)
(四十四)強化港地協同要素保障。積極爭取單獨選址的省重要碼頭項目納入省政府重大項目用地清單,獲得省統籌耕地占補平衡指標保障。對符合省重大產業項目申報條件的港口物流、航運服務業類項目,積極爭取相關用地支持政策。(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交通運輸局)
(四十五)加快構建現代化交通物流體系。積極創建“四港”聯動試點,實施《嘉興“公鐵水空”聯運樞紐發展規劃》,助力推進嘉興“公鐵水空”聯運樞紐建設。支持多式聯運發展,落實全市海鐵聯運鐵路集裝箱班列200元/標箱的補助政策。延續優化經嘉興港至寧波舟山港的海河聯運集裝箱補助政策。(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
(四十六)降低交通運輸成本。繼續落實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國家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和省屬及市、縣(市、區)屬國有全資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對使用我省發行的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車載裝置的合法裝載貨運車輛實行通行費八五折優惠政策。持續推行“鹽途暢行”高速通行優惠補貼政策。加強移動源污染防治,促進交通運輸全面綠色低碳轉型,降低營運車輛使用成本,啟動海鹽縣國四營運柴油貨車淘汰補助工作。(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分局)
(四十七)穩步推進交通惠民。支持推進“四好農村路”2.0版,2024年,新改建農村公路7公里,養護工程26公里,實現行政村通雙車道比例達100%。開通城鄉客貨郵融合線路2條,新增客貨郵綜合服務網點8個,優化共配中心、綜合服務站點建設與布局。〔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郵政管理局、各鎮(街道)〕
六、擴大內需和對外開放政策(由縣商務局牽頭實施)
把擴大消費擺在優先位置,更好發揮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質量外資,扎實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2024年,全縣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5.5%以上,全縣實際利用外資目標3.2億美元以上,力爭制造業實際利用外資占比20%以上,全縣外貿出口占全國份額保持基本穩定、增速保持正增長。
(四十八)強化財政資金支持。聚焦穩外貿促消費,2024年縣級財政擴大開放領域預算資金安排2300萬元,年度用于促消費資金800萬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四十九)改善傳統消費。落實新能源汽車減免購置稅等政策。落實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峰谷時段優化等電價政策,全年新增公共充電樁280根以上。2024年,構建文商旅體工農聯合促消費矩陣,持續開展“嘉肴百碗”“百縣千碗 海鹽食味”IP培育,部門協同舉辦各類促消費活動5場及以上,全縣有關商圈、街區、景點等舉辦各類促銷活動30場次以上。深化工廠商貿店消費提升年行動,大力開展海鹽工廠商貿店培育和推介,助力打造現象級的嘉興消費品牌。深化“味美浙江”餐飲品牌建設,對限上餐飲企業新開直營門店達到一定面積給予2萬元、5萬元、8萬元不等的一次性補助,舉辦餐飲促消費活動5場次以上。培育壯大商貿業主體,鼓勵市場主體開展老字號認定,對評為省級、中華老字號的市場主體(品牌)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稅務局)
(五十)打造消費新場景。2024年,積極申報省級高品質步行街、特色商業街等高品質消費集聚區。利用海鹽集成智能家居資源,大力推廣集成家裝、綠色智能家電等家居產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綠色化水平,促進家居消費增長。支持夜經濟發展,申報省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1個。支持直播電商提質升級,推進電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設。持續放大“后亞運”效應,引進舉辦高水平體育賽事,發展露營等休閑體育消費。(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經信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縣市場監管局)
(五十一)打好外貿“穩拓調”組合拳。深入推進“千團萬企”拓市場增訂單行動,進一步加大展會政策支持力度,2024年,支持重點展會29個以上,組織不少于200家次企業赴境外拓市場。支持海鹽國際營銷體系試點建設,繼續培育德國法蘭克福境外展示展銷中心做大做強。對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給予不低于60%的補助,原則上單家企業不超過200萬元。對我省鼓勵進口產品和技術目錄內的先進產品技術等給予貼息支持。(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經信局、縣財政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浙江分公司嘉興營業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鹽支公司)
(五十二)支持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深化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在跨境電商自主品牌、獨立站培育、開設店鋪等方面給予支持。2024年,支持復評和新增市級以上(含)公共海外倉1個。(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
(五十三)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質量外資。用好省級外資招引激勵資金,以及嘉興市1:1.5配套政策,加大對先進制造業、高端服務業和世界500強等跨國公司區域總部及功能性機構的招引。進一步挖掘存量外資企業潛力,提升未分配利潤再投資在實際利用外資中的占比。鼓勵外資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設立全球或區域性研發中心。(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科技局、縣財政局)
七、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由縣農業農村局、縣發改局牽頭實施)
深入實施縣城承載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著力重塑海鹽鄉村振興新優勢。加快推進以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2024年,全縣城鄉居民收入倍差控制在1.55以內,全縣100%行政村實現集體經濟總收入200萬元且經營性收入100萬元以上。
(五十四)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聚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增強城鎮集聚輻射功能,2024年縣財政預算安排3.35億元資金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其中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資金1.82億元,糧油穩產保供及綠色安全資金0.38億元,農業“雙強”資金0.22億元,鄉村建設和治理資金0.33億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五十五)加大金融支農力度。2024年,加快推進農戶精細化建檔評級工作,深化推廣“農戶家庭資產負債表融資”模式,全縣建檔覆蓋面力爭超55%、授信戶數穩步提高。提高小微、“三農”融資擔保覆蓋面,保持擔保費率1%以下。落實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推行生豬價格指數保險等新險種。(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農業農村局、嘉興銀保監分局海鹽監管組)
(五十六)加強耕地保護和土地綜合整治。2024年,按照耕地占補平衡管理體制改革要求,拓展補充耕地來源,全年實現耕地墾造和功能恢復0.2萬畝。加快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建設,完成“百千萬”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整治0.8萬畝。完成土地綜合整治項目2個。統籌整合相關資金,集成現有涉農政策,優化耕地、林地、永久基本農田、高標準農田和糧食功能區等農業生產空間布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
(五十七)健全糧食安全保障機制。2024年,全縣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4.67萬畝。落實省級規模糧油動態補貼機制,在省財政補貼基礎上,縣財政對全年稻麥油復種、一季旱糧(不含大小麥)種植50畝以上的農業主體,水稻和旱糧每畝增加20元、油菜每畝增加100元補貼。保持稻谷最低收購價高于國家最低收購價。積極爭取實施產糧大縣綜合獎勵。(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財政局)
(五十八)建設美麗鄉村。推進新時代美麗鄉村共同富裕示范帶,實施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加快推進未來鄉村建設。適度超前建設農村電網,重點支持鄉村公共充電設施建設及運營,支持新建鄉村充電設施120根左右。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利用存量農業設施大棚、即可恢復用地等,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發改局、縣供電公司、濱海供電公司)
(五十九)支持科技強農、機械強農。支持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農業新品種選育,育成和推廣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農業新品種(種系)3個以上。市縣聯動選派科技特派員60人次以上,組織實施科技特派員配套專項,完善“個人+團隊”服務模式,全面實現科技特派員服務領域從農業領域向全產業領域拓展,推動科技特派員制度走深走實。深入實施農業“雙強”行動,新建農藝農機融合示范試驗基地、農事服務中心項目2個以上。(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科技局、縣財政局)
(六十)壯大鄉村特色優勢產業。推進實施鄉村“土特產”精品培育工程,提升“土特產”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爭取省級鄉村“土特產”精品培育試點項目1個,建設1條年產值超10億元的“土特產”全產業鏈。積極爭取省級現代設施農業建設項目貸款貼息。(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六十一)深化強村富民鄉村集成改革。推進實施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按照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全省試點要求,推進農村產權交易體系建設。建立完善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推動“一縣一品”產業發展。(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六十二)促進縣城承載能力全面提升。實施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重大項目10個,計劃完成年度投資40億元以上。推動政策性銀行重點支持縣城城鎮化建設,促進人口和產業加快向縣城集聚。(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六十三)推進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對符合條件的特色小鎮,繼續實行財政支持政策。特色小鎮內符合條件的項目,優先支持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政策。符合條件的命名特色小鎮,支持按照規定予以調整規劃范圍。(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六十四)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激勵政策,貫徹落實高質量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政策,試行居住證轉戶籍制度。進一步推進新居民積分制度,加快落實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公安局、縣農業農村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縣人力社保局牽頭實施)
深入實施公共服務“七優享”工程,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認同感。2024年,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領域。
(六十五)充分發揮財政保障作用。按照社會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線的要求,聚焦辦好十方面民生實事,2024年縣財政預算安排23.83億元。其中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和職業教育發展資金14.63億元,就業、高技能人才資金0.4億元,醫療、衛生資金4.53億元,養老保障資金2.74億元,困難群眾、殘疾人、優撫對象、孤兒及困境兒童等幫扶救助資金0.8億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六十六)支持推進“勞有所得”。支持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落實社保助企紓困政策,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穩崗擴崗。擴大工傷保險參保覆蓋面,增強用工單位及不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特定人員參保積極性。穩步實施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制度。(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
(六十七)支持推進“幼有善育”。落實《嘉興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 年)》文件精神,推進社區公辦托育機構建設,加大普惠托育供給力度。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陣地建設,持續開展鎮(街道)“醫防護”兒童健康管理中心、村社嬰幼兒照護服務驛站建設。強化醫育結合,推進“基層兒童早期發展項目”試點,實現0-3歲嬰幼兒及養育人營養喂養、養育照護、生長發育篩查、評估、指導、干預全覆蓋。協同市級政策,配套出臺育兒津貼、孕產補助等相關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
(六十八)支持推進“學有優教”。加快教育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教育基礎設施提質工程,優化中小學(幼兒園)布局。以浙江省義務教育全域教共體(集團化)改革試點為新動力,深入探索全域教共體(集團化)辦學的橫向擴面和縱向提質。全力推進百步小學擴建工程、職教中心(競技體育館)建設并投用。加強學前教育等創優與補短工作,高質量做好全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創建通過國家級評估驗收,協同推進全國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實驗區建設。實施“縣中崛起”行動,加速探索初高中一體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新模式,聯合嘉職院海鹽學院,積極推進校地合作辦學。(責任單位:縣教育局)
(六十九)支持推進“病有良醫”。持續推進“醫學高峰”建設,大力推進高水平縣級醫院建設,實施縣級醫院醫療能力提升行動、基層衛生服務能力提升行動計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專科資源整合,強化危急重癥救治能力,接軌滬杭,推進“名醫在鹽”項目,支持鄉村醫療衛生體系高質量發展,實施基層重點專科建設,貫徹落實省“萬名基層醫生進修”三年行動計劃。繼續開展同質同標的參保城鄉居民免費健康體檢,落實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儀96臺,培訓操作人員480名。(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
(七十)支持推進“住有宜居”。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探索發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持續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24年,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1個,支持有條件的樓棟加裝電梯。(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七十一)支持推進“老有康養”。建立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養老護理補貼和基本生活補助制度。2024年,建設(提升)3家社區老年食堂,17個老年助餐點,助餐服務城鄉社區覆蓋率達到75%以上,康養聯合體鎮(街道)覆蓋率達到100%,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數達40萬人。(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醫保局)
(七十二)支持推進“弱有眾扶”。推進實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落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探索將社會幫扶對象擴大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培育壯大慈善主體力量,2024年,慈善組織新增2家,慈善信托規模擴大200萬元。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2024年新增殘疾人就業95人。(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殘聯、縣財政局)
上述8個領域政策2024年縣財政預算安排資金,除交叉重疊部分外,支持總額約40.3億元。各領域政策縣級牽頭單位要根據文件要求,會同財政、金融、自然資源、能源、人才等要素保障單位,抓緊出臺配套政策文件,及時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責任分解和落地實施,推動政策精準滴灌、直達快享,確保基層有感、群眾獲益、企業得利。
本文件明確的各項政策,除標明具體實施期限外,均為2024年全年實施有效。國家、省、市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的,遵照執行。
附件:2024年海鹽擬出臺配套文件清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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