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能源局發布對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第0144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針對才延福代表在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建設吉林中部氫能+天然氣應用示范基地的建議》,吉林省能源局進行了明確答復。
其中明確提出:
1、目前,吉林省正在積極謀劃輸氫管網建設。
2、目前,吉林省在大力發展氫能產業、推動氫基綠能項目建設同時,也在積極推動氫能在交通領域的示范應用。
3、下一步,吉林省能源局將緊緊圍繞“氫動吉林”行動部署要求,緊盯氫能產業發展前沿,搶抓氫能產業新賽道,突出綠氫發展重點,積極協調各相關部門合力推動氫能產業發展壯大,加快推動吉林中部氫能+天然氣應用示范基地建設,大力推進氫基綠能項目落地見效,推動吉林省新能源產業和能源經濟高質量發展。

全文如下:
吉能法規〔2024〕108號
才延福代表:
您在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建設吉林中部氫能+天然氣應用示范基地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關于建議1:開展吉林中部氫能+天然氣應用示范基地規劃,以高比例天然氣摻氫燃機為核心布局氫能特色產業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和高位推動下,我省正式出臺了《“氫動吉林”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吉政辦發〔2022〕36號,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對我省探索天然氣摻氫技術示范應用進行了超前謀劃。《規劃》明確,試點示范燃氫輪機,探索煤摻氨燃燒,擴大氫燃料化應用:強化省內新建燃氣輪機項目與氫能產業發展協同,推動省內新建燃氣輪機具備摻氫運行能力,并率先示范;探索城鎮天然氣管網摻氫試驗示范。開展氫能清潔供暖示范項目工程,降低消費端排放:與燃氣企業及供暖企業合作,在可再生能源制氫基地附近試點示范天然氣摻氫供氣、氫電耦合鍋爐供暖、熱電聯供等項目工程。在確保安全和采暖需求等基礎上,逐步推廣覆蓋全省。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氫動吉林”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發〔2022〕23號)也明確,加快推動省內新建燃氣輪機具備摻氫(氨)運行條件,并率先示范。重點在“綠色吉化”(氫基化工)、交通運營、基礎設施、天然氣摻氫、儲能調峰、氫氣儲運、裝備制造、研發平臺、標準體系(質量技術基礎方面)等九個方向開展示范。2023年發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搶先布局氫能產業、新型儲能產業新賽道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辦發〔2023〕31號)中,對在可再生能源制氫基地附近試點示范天然氣摻氫供氣、氫電耦合鍋爐供暖、熱電聯供等項目工程方面也進行了部署。
關于建議2:加大政策協同力度,在燃氣價格、電價、熱價等方面給予支持
“氫動吉林”行動實施以來,省發改委在項目審批、爭取項目資金和政策層面給予大力支持,有力推動了我省氫能產業發展。一是加快項目審批。堅決落實省領導批示指示,創新工作方式方法,進一步縮短風電項目審批時限,指導地方做好光伏、制氫制氨制醇項目審批,并針對氫能項目審批過程中遇到的諸多問題,群策群力,全力推動項目順利實施。二是爭取資金支持。2023年,按照國家發改委《關于組織申報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關鍵核心技術公關項目的通知》要求,省發改委積極組織省內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三是給予政策支持。2024年1月29日印發《吉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建立兩部制電價機制和氣電價格聯動機制進行明確,推動天然氣發電產業健康、有序、適度發展。省工信廳加快推進氫能產業園認定和建設,組織開展氫能產業園區申報工作。
關于建議3:規劃建設“長嶺-長春”天然氣摻氫管道和“長春-吉林”輸氫管道
《規劃》明確,有序開展多元化儲運技術應用探索,打通橫向走廊。在白城市、松原市率先開展天然氣摻氫試點示范,探索在工業園區等天然氣管網支線5%-20%摻氫項目建設,探索純氫輸運管線試點建設。逐步推進純氫、摻氫網絡成型,具備跨區輸送應用能力。探索謀劃吉林西部可再生能源基地到省內重點化工、冶金園區,以及園區間的純氫、摻氫管線,提升互聯互濟能力。探索中俄天然氣骨干管網、吉林跨區主要干支線摻氫輸送項目可行性并試點推廣,適時擴展輸運能力并輻射東三省、東北亞區域。對我省輸氫管網建設進行了超前謀劃。
2022年發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吉政發〔2022〕22號,以下簡稱《支持政策措施》)明確,支持綠氫儲運企業。對專業從事綠氫存儲的項目主體以及使用綠氫存儲裝置的其他項目主體,按綠氫存儲設備投資的20%,給予項目主體一次性補貼,最高補貼500萬元。對專業從事綠氫運輸的項目主體,按照年度累計氫氣實際承運量,給予每公斤1.5元補貼,最高補貼150萬元。對綠氫儲運企業提供了政策支持。
目前,我省正在積極謀劃輸氫管網建設。
關于建議4:發揮優勢企業作用,促進城市與企業協同開發氫能交通
《規劃》明確,推動交通領域氫能應用。開展氫能公交、物流車、觀光車為主的道路交通應用。推動氫燃料電池在特殊場景的多元化應用示范。推動氫燃料電池車在城際、省際客運貨運等場景應用。開展氫燃料電池大巴、物流車和重卡在城際與省際客運與貨運。超前研發并投放一批氫燃料電池市內軌道交通,在長春市探索發展氫燃料電池有軌電車,打造白城-長春示范城際氫能交通項目。試點探索氫燃料電池乘用車應用,擴大示范應用規模。發揮汽車龍頭企業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優勢,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對傳統燃油汽車的逐步替代。鼓勵將氫燃料電池車納入政府采購范圍,支持相關企業開發新商業模式,促進氫燃料電池車行業規模化發展。推動加氫服務網絡建設。圍繞重點城市打造加氫網絡,優化初期示范保障。加速推動可再生能源制氫加氫一體化示范等項目落地,形成可再生能源制氫加氫一體站推廣模式。在省際和城際間高速布局,加強區域間氫能合作。沿橫縱“兩軸”
推動形成加氫網絡,滿足跨區物流、客運、私家車出行加氫需求。結合我省地理位置優勢,依托氫能城際和省際交通示范項目,加強區域間合作,連接遼寧省和黑龍江省向南、北兩個方向沿途布局加氫站項目。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氫動吉林”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發〔2022〕23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搶先布局氫能產業、新型儲能產業新賽道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辦發〔2023〕31號)也都對我省實施氫能在交通領域示范應用工程進行了部署。
我省積極支持和鼓勵氫能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政策措施》明確,支持加氫站建設。鼓勵新建和改(擴)建符合《“氫動吉林”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加氫站。支持加氫站運營。對在本省范圍內提供加氫服務且綠氫銷售價格不高于每公斤35元的加氫站,給予每公斤15元氫氣運營補貼,每年最高補貼200萬元。第12條明確,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購置使用。省內企事業單位或個人采購并投入實際運行的氫燃料電池汽車,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給予一定資金補助(財政資金采購車輛不在補助范圍之內)。通過政策支持等手段,逐步推廣中韓示范區模式,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制加氫一體化站等基礎設施建設。
目前,我省在大力發展氫能產業、推動氫基綠能項目建設同時,也在積極推動氫能在交通領域的示范應用。“氫動吉林”行動開展以來,白城市率先開展了15輛氫能公交交通示范,成為東北地區首個氫燃料電池公交線路投運的城市;中韓示范區氫能交通示范已投入運營,示范線路輻射長春市內6條交通主干道,單程最遠距離72公里,單輛載客46人;一汽解放300輛氫能重卡發往北京、上海、山西等地交付使用;紅旗全新混動專用氫能發動機首臺A樣機成功試制下線;中車長客自主研制的我國首列氫能源市域列車成功達速試跑。
下一步,我局將緊緊圍繞“氫動吉林”行動部署要求,緊盯氫能產業發展前沿,搶抓氫能產業新賽道,突出綠氫發展重點,積極協調各相關部門合力推動氫能產業發展壯大,加快推動吉林中部氫能+天然氣應用示范基地建設,大力推進氫基綠能項目落地見效,推動我省新能源產業和能源經濟高質量發展。
吉林省能源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