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廣東省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印發了關于征求《制氫加氫一體站安全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
《意見稿》指出,本文件件適用于水電解制氫工藝的氫能汽車加氫站,制氫加氫一體站的氫氣制備、輸送、壓縮、儲存、加注等方面的安全技術和管理要求。本文件不適用天然氣、甲醇、焦爐煤氣、水煤氣等為原料制氫加氫一體站。
一、基本要求
制氫加氫一體站等級劃分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制氫加氫一體站的等級劃分
二、站址選擇及總平面布置
1、在城市中心區不應建設一級制氫加氫一體站。
2、制氫加氫一體站應符合當地城鎮規劃和產業布局的要求,宜布置在交通便利的位置。
3、站址不應設置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受洪水、潮水和內澇威脅的區域。
4、制氫加氫一體站周圍應設置不燃燒體的實體圍墻,其高度不應小于 2.5m。
5、制氫裝置、儲氫罐、氫壓縮機、加氫機、放空管口等與建(構)筑物、鐵路、道路等的防火間距,應符合GB 4962、GB 50516、GB 50177等有關規定。
三、工藝系統
1、水電解制氫系統
(1)水電解槽出口宜設置壓力調節裝置,以保持水電解槽出口氫氣與氧氣之間的壓力差小于0.5kPa。
(2)每套水電解制氫裝置的氫出氣管與氫氣總管之間、氧出氣管與氧氣總管之間,應設置放空管、切斷閥和取樣分析閥。
(3)宜設置原料水制備裝置,包括原料水箱、原料水泵等。原料水泵出口壓力應與制氫系統工作壓力相適應。
(4)宜設置堿液配制與回收裝置。水電解槽入口應設置堿液過濾器。
(5)宜設置冷凝水回收裝置,用于堿性水回收利用。
2、純化系統
宜利用催化劑裝置去除氫氣中的微量氧,提高氫氣純度,達到高純氫等級。
3、壓縮機
(1)輸送氫氣用壓縮機后應設置氫氣罐,并在壓縮機的進氣管與排氣管之間設置旁通道。
(2)壓縮機前應設置氫氣緩沖罐。數臺壓縮機可并聯從同一管道吸氣,但應采取措施確保吸氣側氫氣為正壓。
(3)壓縮機各級冷卻器、氣水分離器和氫氣管道等排出的冷凝水,均應經各自的專用疏水裝置匯集到冷凝水排放裝置,然后排至室外。
4、儲存系統及設備
(1)宜選用同一規格型號的固定式儲氫罐或長管氫氣儲氣瓶組。當選用小容積氫氣儲氣瓶時,每組氫氣儲氣瓶組的總容積(水容積)不宜大于4m³,且瓶數不宜多于60個。
(2)固定式氫氣儲罐頂部最高點宜設置氫氣放空管,底部最低點宜設置排污口。
(3)氫氣儲氣瓶組應固定在獨立支架上,臥式存放。同組氫氣儲氣瓶之間凈距宜大于0.03m,氫氣儲氣瓶組之間的距離宜大于1.5m。
5、加氫機
(1)加氫機不得設置在室內。
(2)加氫機基座靠近車輛側應設置警示線。
(3)加氫機應安放在高度超過120mm的基座上,基座每個邊緣離加氫機至少200mm。
(4)加氫機面向車輛一側應設置防撞柱(欄),其高度不宜低于0.5m。
(5)加氫軟管上應設置拉斷閥。
6、管道及附件、臨氫材料
(1)氫氣管道、閥門、管件的設計壓力應為最大工作壓力的1.15倍,且不應低于安全閥的泄放壓力。
(2)氫氣管道上應設置放空管、分析取樣口和吹掃置換口。放空管應引至集中排放裝置,并應高出所在地面5m以上,屋面或操作平臺2m以上。
四、消防設施
1、制氫加氫一體站應設置消火栓消防給水系統。
2、制氫加氫一體站滅火器材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每2臺加氫機應至少配置1只8kg或2只4kg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加氫機不足2臺應按2臺計算;
(2)氫氣壓縮機間應按建筑面積每50㎡配置1只8kg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總數不得少于2只。